“好了,就这吧!以后我们的案件不用你代理了!”连枣啪的挂断了电话。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咋回事儿,这算是唱的哪一出?平常合作的时候没有这样不讲理啊,想不明白。只是忽然想到,之前一次中午在连枣的公司整理完材料后,连枣拉着行政、我还有二个人一起去吃饭,那二个人看上去似乎也是来给连枣办事儿的,在吃饭前大家落座后,连枣向我们介绍她身边的那个男的,说这个高律师,以后大家多多沟通案件情况,我听高律师说他是良安所的律所,就知道这应该是行业内传说前期不收费,回款后提成的律所了。如果连枣是因为这个,借机找茬儿拒绝与我们律所合作,那我确实无话可说。

到办公室看到吴律师和臧律师也在,就向他们描述了伊水开庭的情况,特别告诉吴律师,还是要重视一些这个案件,否则可能会对我们不利,吴律师只是让我多多费心,并未交代其它注意事项。倒是在听到连枣这个事情的时候后,跟我说:“不管她,咱们前期一分钱不收,怎么顾得住,有那种律所舔着去接案件,咱也没办法,随她去吧!”吴律师都这么说,那我自然无所谓了,本来这大半年时间都是在办理这类案件,我确实有点烦了。

晚上回到住的地方,辛怡姐已经在了,因为一开始搬进来的时候,跟辛怡姐说的是住满半年就走,可是现在我还是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合租,或者找到人了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只能恳请辛怡姐留我多住一段时间,辛怡姐听到后还是问我:“你不是说住半年就走吗?”我知道辛怡姐是赶我走的意思了,可现在还没有找到房子,我确实不知道往哪里去,只好跟辛怡姐商量让我再多住二个月,八月底的时候就搬走,辛怡姐面色很难看,但至少同意了。

其实在快到六月底的时候,我找过很多人想着合租。一开始找的蓝兰,但是蓝兰现在跟着宗主任在大西郊,而且她的房子刚租不久,偶尔她妹妹还会去找她一起住,我的工作在东边,如果我俩合租,二人每天都要通勤很久,所以不是很合适,而且之前我俩一起看过房子,现在再看,跟之前还是差不多;后来我找到福星,福星现在和她一个闺蜜合租,她闺蜜一开始学的是法律,也在律所工作,后来考到了市场监督管理局,她俩现在租住的地方是一室一厅,我问了问她们,她俩对跟我合租没意见,我们就利用周末看了好几套房子,在合适位置看中的房子,一个月租金都在6000元以上,这个价格实在是超出了我们的负担能力,只好作罢;又联系了办理保险公司案件的内勤水柔,水柔说她现在是跟她的高中同学合作,没办法再和我一起合租了。这几个人都是我工作以后,相处的很好的朋友,现在无法与我一起合租的话,就没有其她更合适的人选了,那现在看来,我必须要迈出自己租房子的艰难一步了。

六月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开庭前,吴律师临时将我换下来,让储桐出庭了,我不知道具体原因,想来可能跟我不愿意往看守所外带卖房委托书多少有点关系吧!不管它,反正我比较害怕办理刑事案件,不代理也行。方律师交代给我的案件,管辖权异议上诉的结果已经出来了,法院定在六月底开庭,那既然这样,我就好好准备下这个案件吧!

就在开庭的当天,我从法院出来后,很早之前的一个当事人弓喜联系我,跟我说她的案件对方申请再审了,七月份就要开庭,现在她想委托我代理。我一听非常开心,这应该算是第一个直接找我代理案件的当事人了,我和她约定第二天上午,在回合区法院大厅见面谈一下。之所以约定在这个地方,一方面是我现在住的地方距离回合区法院很近,另一方面我实在看不上我们现在律所的办公环境,还有一点是不想让吴律师他们知道,我在自己接待当事人,说不上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可这想法确实还挺强烈的。

第二天上午,我在等待弓喜的时候,竟然碰见吴律师在回合区法院立案大厅等着立案,我很奇怪吴律师怎么会亲自来办理案件,听吴律师多次说的,他现在基本上把案件全部让我代理了,吴律师看到我也是一愣,但毕竟是老律师了,迅速的恢复常态后跟我寒暄,问我在处理什么事情,我就说了下方律师的案件,并未提及今天上午接待弓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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