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那我先去北楼签字吧,那边签个字就好了,我很快就回来。”我趁机向书记员提议。
“行!那你快点啊!”书记员看我着急的样子就同意了。
我快速的跑到北楼,书记员正等着我呢,我看着调解笔录基本上就是常规的几条,核对了下数字和时间没问题就签字了,并跟被告交代按时还钱,心想着这个案件还算是挺顺利,这边签完字,就赶紧跑到南楼去。到南楼的时候,书记员还没有到法庭这里,就略等了几分钟,书记员拿着笔录过来了,我们双方签完字后,就各自出来法院。这一上午来来回回在南楼、北楼之间穿梭,上上下下楼层加起来,估计一个上午几十层楼梯是爬完了,得瘦好几斤吧!不过,至少有一个案件顺利解决,还是值得的。
出来祥和区法院往公交站走着的时候,我先给连老板打电话,准备告诉她案件已经调解了,拨过去后,电话响了好一阵才接通,听见连老板那边比较吵:“咋啦?”
“连总,上午开庭的案件已经调解了,协议书签过了,就是按照你说的一年内还清。”我赶紧开心的向连总汇报情况。
“谁让你同意的?这个人还欠着我们钱呢。”连总没有像我预想的那样,反而劈头盖脸一顿吵。
“连总,不是你说一年内还清就行吗?”我赶紧提醒连枣。
“我什么时候说的?那这人还有钱没算进去,你签字的时候咋不再跟我说下呢?”连枣依然是不依不饶。
“那个时候很着急,而且你确实没说其它的话呀!”我觉得有点委屈,明明跟她说过的,明明她同意的事情,为什么现在反悔后反而责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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