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府衙,大堂。

知府燕瑛稳坐公案之后,阴沉着脸不怒自威。

手持水火棍的衙役分列两旁,个个精神抖擞,颇具威仪。

少顷,一位妇人随着衙役上了堂。

这妇人虽已有了些年纪,但是容颜姣好,身材也没有走样,颇有几分姿色。

再加上走起路来风吹杨柳腰,袅袅婷婷风姿绰约,倒也赏心悦目。

美妇人上堂盈盈一拜道个万福,参见知府。

原来上堂见官是不用跪的....秦肃觉得没用的知识又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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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下何人?有何冤屈?”燕知府问道。

通常来说,官老爷升堂判案都不会这么问。

衙门不是菜市场,办事有规矩。

按照正常流程,百姓不能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到衙门口咣咣一顿敲鼓就上堂鸣冤。

一来,只有大案要案才能敲那玩意儿,鸡毛蒜皮的小官司没那资格,乱敲是要挨揍的。

二来,官老爷不是每天都坐堂,衙门都有固定的放告日。

比如说,衙门三六九放告,就代表官老爷只有每月逢三、六、九的日子才升堂。

按照规定,想打官司你得提前呈递诉状,官老爷看过状纸决定受理了,你才能等到放告日再上堂来打这官司。

所以升堂的时候主审官已经对案情有了大致了解,根本不需要再询问打官司的原因。

但是府衙这位燕公勤政爱民,堂鼓管控的没那么严格,也不设置专门的放告日。

只要百姓有冤屈,不论事大事小,随时可以击鼓。而且穷人没钱雇人写状子,也可以上堂口述诉讼。

因此,像今天这种突发状况,升堂之后他得先问明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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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妇人扑簌簌的流下两行热泪,万分委屈的回禀道:“民女于氏,状告儿子郑泰兴忤逆不孝。”

在大宋,忤逆不孝可不是小事,一旦查实,按《宋刑统》规定,至少也要判个流放。

饱读圣贤书的燕知府最重孝道,一听是母亲状告儿子忤逆,又见于氏潸然泪下,未听陈述已有几分怒气,当即便皱起了眉头。

“于氏,你且说说,你儿子如何忤逆不孝,本官为你做主。”

美妇人抹了抹眼泪,抽抽搭搭的答道:“家夫早逝,民女守节多年。初时儿子年幼,民女心疼他年幼丧父,什么事情都依着他顺着他,鲜有不从。

“谁承想,那不孝子性情骄纵顽劣,非但不体谅民女养育他的含辛茹苦,反倒觉得凡事都依着他乃是理所当然,向来不听民女的管束。

“最近这两年,那逆子日甚一日,已经不仅仅是不服管束了。事情稍不合意,他动辄就对民女恶语咒骂,甚至拳脚相向……

“民女万般无奈,只能告到衙门,将他交由官法惩治。”

说完,于氏一捂脸,又悲悲切切的哭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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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是天之经、地之义、德之本,儿子动手打母亲是最大的不孝,这样背道弃德的儿子简直不配称为人。

燕知府听完于氏的陈诉不禁怒火上冲,拍案厉声喝道:“来人!带郑泰兴!”

当班的衙役得令,赶紧下去把候在大堂外面的郑泰兴带了上来。

燕知府拢二目往堂下一瞧,心里不禁打了个愣儿。

郑泰兴约有十四五岁年纪,生得眉清目秀齿白唇红,儒巾儒衫作读书人打扮,叉手立在堂前显得十分斯文柔弱,完全感觉不到经年累月的娇生惯养所形成的乖戾之气。

而且,这孩子稚气未脱的脸上丝毫看不到他这年纪应有的生机和活力,反倒目光空洞涣散、表情木讷呆板,显得失魂落魄,形同梦游一般。

有道是“相由心生”,燕知府一看郑泰兴这副样子,心里不禁就犯起了嘀咕....这孩子不大对头啊……

衙门升堂办案,大堂上必定有衙役站班,这些衙役可不是白站的。

他们横眉立目手持水火无情棍站在大堂左右两侧,为的是营造一种威严肃穆的气氛,也就是所谓的“堂威”。

百姓本就怕官,上堂之前已然提心吊胆了,上堂之后再被这堂威一震慑,那就更加心惊胆战了。

然而郑泰兴虽然心神恍惚有些魂不守舍,但却没有战战兢兢瑟瑟发抖,看样子他这浑浑噩噩的状态不像是被吓的,似乎倒像是单纯的心神游离。

这孩子看着挺驯良,不像是忤逆不孝之辈。

而且,都被母亲以忤逆不孝之罪告上大堂了,他怎么还能恍惚走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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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心里有些诧异,可燕知府面儿上却没有带出来。

他定了定神,板着脸拍案喝问道:“郑泰兴!你母亲状告你忤逆不孝,你可知罪!”

郑泰兴面无表情的抬头看了一眼,并不作答,接着扭头看向了一旁的于氏。

于氏见状鼻孔喷出一声“哼”来,漠然把头转向一侧,不与他对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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