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地的风波还需要一整个冬天的酝酿波折,才能传递到整片大地之上。

不过这都是现在的刘邦需要操心的事情。

昨夜灌醉了萧何之后,他便被人引着到了自己正式居住的地方。

位于原秦相李斯的府邸、现如今的工部稍远处的一处院落。

外院直接有一条路通往工部,从那里分配了几间房间作为办公场所。

翌日,神清气爽的刘邦挂好腰间的剑,便走马上任。

他被分配了一匹好马,却并不骑着,而是并肩行走。

就连牵着马的动作,都像是和自己的朋友相互扶持一样。

“马兄,听说在军中,你比咱要值钱。咱可不舍得消磨你,你且安心。”

刘邦牵着马到了上班的地方。

过往在泗水担任亭长的时候,是万万没有这样的待遇的。

一进门,把马儿留在院落内。

附近有些草生长出来,还未完全干枯,让嚼巴嚼巴,总比吃那些干巴巴的草料舒服。

刘邦才收拾好,准备进屋,就听见身后传来另一只动物的嘶鸣声。

转过身一看,原来是一头尾巴秃了的鹿晃晃悠悠,身上也没有个标记。

只是脖子位置居然也挂了一个类似马匹缰绳的事物。

在这大院之中到处转悠。

他心里一喜。

这马是个贵重东西,而这鹿,倒算是野味。

也不知道是谁养的,估计是这处园林过去驯养的动物。

这下闯进了自己院子来,还不得抓住烤了吃了。

他正要下手,却一想,自己的夫人孩子还未到。

理应和夫人一起饱餐此等美味才是。

刘邦不由得擦了擦嘴角的口水,但还是走上前去,一把牵住这只鹿:

“鹿兄啊,咱不过是吃过一次鹿肉,那味道,至今还能记起。”

“咱决定等夫人来了,届时一起享用你,现如今,你就在这和咱的马儿作伴,如何?”

他牵着鹿,正要绑到自己的马匹身边。

就看见一个人跌跌撞撞跑过来,神色焦急:

“鹿兄啊鹿兄!你可吓死我了!”

嗯?刘邦面露疑惑。

此间居然还有和自己一样秉性的人,会对一头畜生称兄道弟?

有趣、有趣!

来人走近,约莫快三十多年岁,应该是个年轻军伍出身。

如今倒是摆弄许多匠人的器具,身上沾染着许多木屑。

鹿兄只是浅浅地撅起嘴叫唤了一声,便自个挣脱了刘邦的手,慢慢悠悠朝着来人走了过去。

完了,这鹿兄名鹿有主了。

鹿肉吃不着了。

刘邦心中哀叹起来,脸色如常,朝前走一步:

“愚乃咸阳治安吏司刘邦,可唤我刘季。请教阁下是?”

话音刚落,面前的人已然是一副惊骇面孔:

“刘、刘邦!你说你是,刘邦!”

李景隆是知道朱棣派人提前去找刘邦了。

只要陈胜没有起义,刘邦暂时不会跟着出头。

加上扶苏的名义,把这位未来的汉高祖拉到都城脚底下来。

的确是一种安心的手段。

若不是他们的目的都是完成一统天下的任务之后,回归大明。

而是要留在这里的话——

恐怕永乐陛下的第一反应并非找人,而是要杀人了。

李景隆自觉神态失礼,多年来的为官经验让他调整过来:

“在下是工部吏司赵扶摇,按照职级,你我同级,看你年岁大些,在下唤你一声刘兄。”

“这只鹿乃是前者赵高指鹿为马的那只,陛下不忍其事端,便一直交由在下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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