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莲本是清河县人士,自幼被卖给王大户家做使女。
她虽贫苦出身,长得却是眉清目秀,自小便是个十足的美人坯子
长到十六七时,王大户想将他收入房中受用,奈何其正妻凶悍,并未遂愿。
于是乎,王大户私下里总趁着左右无人时,纠缠潘金莲。
潘金莲那时少不更事,
五六十岁的王大户几番花言巧语,又施些小恩小惠,便将她哄得晕头转向。
没多久,王大户便在柴房逼着她做成了好事。
那王大户尝到一次甜头后,便再也欲罢不能。
隔三差五便要找潘金莲亲近。
潘金莲贪图他恩惠,又畏他淫威,不敢违拗。
只能任由他予取予求。
人常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王大户的快活日子并未持续多久。
那一次,王大户正妻回家探亲。
王大户逮住机会,日日与潘金莲纠缠到一处。
不料他正妻提前回家,正好将他二人捉奸在床。
正妻虽然凶悍,却也奈何不得王大户,只能将气全撒在潘金莲身上。
她让下人绑了潘金莲,连打带骂,折磨了几日还不解气。
最后,正妻想到一个既能断了王大户念想,又能出气的法子。
她一文钱不要,将正值青春的潘金莲,嫁给形容丑陋、家境贫寒的武大郎。
甚至还给陪嫁了些房奁,以此来羞辱潘金莲是个一文不值,甚至倒贴钱的贱货。
有那一纸卖身契在,潘金莲也无可奈何。
只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二人成亲后,清河县里的一些泼皮无赖、浮浪子弟,都常说“好一块羊肉,落到了狗嘴里。”
这帮人闲来无事,常来武大家门前取笑他,并口出污言秽语,调戏潘金莲。
武大郎性格怯懦,也不敢与这帮人争执。
不堪其扰之下,便带着潘金莲搬到了阳谷县居住。
武大郎身材矮小,面容丑陋似鬼。
好在为人老实,踏实肯干,并且善待于她。
因此来说,搬到阳谷县后,日子勉强还过得下去。
时间一长,潘金莲便开始嫌弃武大郎为人太过木讷,不懂风流。
他常常顾影自怜,自哀自怨。
她想到自己这幅容貌,不说是仙女下凡,也称得上是十分的标致美人。
奈何命运弄人,潘金莲没盼到英雄好汉、风流才子,却屈嫁给武大这等人。
潘金莲自嫁给武大郎后,十指不沾阳春水,家里家外的活计一概不理。
武大也不与她计较,忙里忙外整日不停。
她吃武大的,喝武大的,到头来一点好脸色也不给他。
反而嫌他无能,嫌他老实,嫌他不知情趣。
这一日她在家刚沐浴罢,算着时辰这武大也该卖完炊饼回家。
盼武大回来,倒不是潘金莲多想见他,相反,她看着武大有时甚至会吃不下饭。
只因她了解男人的德行,她怕武大在外面做完生意有了钱,被人带坏,染上吃喝嫖赌。
潘金莲在楼上左等右等,等了半个时辰也不见武大回来。
正不耐烦时,听到楼下吹吹打打的声音,便开窗户往外查看。
她早上也听说到了土兵敲着锣,转着街的吆喝。
想想便知道下面路过的,该是打虎的英雄。
果不其然,她一打开窗户,便看见众人抬着两个汉子、一条大虫,招摇过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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