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松笑眯眯的说道。
日本投降后,天津百废待兴。
书店的生意,却是一塌糊涂,完全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好在,店内没有雇佣外人,三人靠着书屋的微薄收入,也就只能解决温饱。
那天,叶晨一次买走了十几本书,一下就被书店里的交通员,记住了模样。
“白切鸡、烤鸭、盐水鸭、炒面,你想先吃点吗?”
怕叶晨饿着,胡志松安排完,就回来问道。
“想!”
“我去给你买。”
“等等。”
“干嘛?”
“把日记拿来,顺便再给我买盒香烟。”
“还抽三个五吗?”
“对!”
不一会,胡志松就拿来了李丹虹的日记。
叶晨一边抽着香烟,一边看起了日记。
一九三七年三月二日。
这是改变我一生的日子,也就在这一天,我被人塞进汽车抓走了。
当天晚上,我就从一个无助少女,变成了一个女人。。。
一九三七年四月一日。
我经过不断努力,进入了一个神秘地方,这个地方,各种高科技,超出了我的想象。。。
“哎----这书有毒,你可以把它留给组织吗?”
胡志松不知道该咋称呼叶晨,这才使用了哎。
“老胡,你结婚了没有?”
这本日记,有点黄,男人只要看了,就爱不释手。
“这是个人隐私,你无权知道。”
胡志松明白意思,轻描淡写的说道。
“钱、日记,全部送给你们,算是我给你们的见面礼。”
李丹虹的日记,写了很多内容,可以说这部日记,是自传,也可以说这部日记,是情报。
“你一点都不留吗?”
钱有多重要,只有特别缺钱的人,才深有体会。
“打仗打的就是金钱,没有钱,就只能拿命去填。我不希望因为缺钱,而失去你们这些同志。”
叶晨郑重说完,放下李丹虹的日记,起身下床,坐到餐桌上,开始专心吃饭。
一个小时后。
胡志松傻眼了。
餐桌上,摆上食物,不一会,就会被叶晨轻轻松松吃进肚子。
这天晚上,叶晨离开书屋,返回了自己家里。
进门第一件事,检查家门。
没有问题后,打开家门,继续检查。
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家里没有人进入。
叶晨跨过门槛,进入家中,关上房门。
左肩受伤,最近一段时间,衣服肯定是洗不成了。
不过,身上穿的衣服,都是才买的。昨晚穿的衣服鞋子,已经全部销毁。
走上二楼,脱掉衣服。
将伤口包了起来,进入浴室,用右手,打开喷头,简单的洗了一个澡。
擦干净身上的水,叶晨坐在床上,立刻就施展了异能。
二十五分钟后,隐身异能耗尽,叶晨凭空出现。
左臂伤口,传来了麻痒感觉。
“结疤了吗?”
叶晨躺在床上,盖上了毛巾被。
睡觉可以自我恢复。
为了能睡个好觉,叶晨想了一下,又坐了起来,摆好姿势,开始冥想。
当叶晨再次睁眼,屋外,已经是阳光灿烂。
“卧槽,十一点了。”
叶晨起身下床,刷牙洗脸,出门吃饭。
由于,左臂不受力,还不能骑笨重的摩托车,叶晨出门坐上一辆洋包车,直接去了回民饭馆,一顿美餐后,又坐车前往了办公室。
军统天津站是纪律部队,一天没有上班,如果站长询问,又该怎么回答?
。。。
“是哪个毛驴子,偷走了我的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李丹虹的秘密,就是自己的日记。
钱丢了,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狡兔三窟,一次想偷完一名超级特工的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望着保险柜里,孤零零的手枪,李丹虹大声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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