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志松笑眯眯的说道。

日本投降后,天津百废待兴。

书店的生意,却是一塌糊涂,完全可以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好在,店内没有雇佣外人,三人靠着书屋的微薄收入,也就只能解决温饱。

那天,叶晨一次买走了十几本书,一下就被书店里的交通员,记住了模样。

“白切鸡、烤鸭、盐水鸭、炒面,你想先吃点吗?”

怕叶晨饿着,胡志松安排完,就回来问道。

“想!”

“我去给你买。”

“等等。”

“干嘛?”

“把日记拿来,顺便再给我买盒香烟。”

“还抽三个五吗?”

“对!”

不一会,胡志松就拿来了李丹虹的日记。

叶晨一边抽着香烟,一边看起了日记。

一九三七年三月二日。

这是改变我一生的日子,也就在这一天,我被人塞进汽车抓走了。

当天晚上,我就从一个无助少女,变成了一个女人。。。

一九三七年四月一日。

我经过不断努力,进入了一个神秘地方,这个地方,各种高科技,超出了我的想象。。。

“哎----这书有毒,你可以把它留给组织吗?”

胡志松不知道该咋称呼叶晨,这才使用了哎。

“老胡,你结婚了没有?”

这本日记,有点黄,男人只要看了,就爱不释手。

“这是个人隐私,你无权知道。”

胡志松明白意思,轻描淡写的说道。

“钱、日记,全部送给你们,算是我给你们的见面礼。”

李丹虹的日记,写了很多内容,可以说这部日记,是自传,也可以说这部日记,是情报。

“你一点都不留吗?”

钱有多重要,只有特别缺钱的人,才深有体会。

“打仗打的就是金钱,没有钱,就只能拿命去填。我不希望因为缺钱,而失去你们这些同志。”

叶晨郑重说完,放下李丹虹的日记,起身下床,坐到餐桌上,开始专心吃饭。

一个小时后。

胡志松傻眼了。

餐桌上,摆上食物,不一会,就会被叶晨轻轻松松吃进肚子。

这天晚上,叶晨离开书屋,返回了自己家里。

进门第一件事,检查家门。

没有问题后,打开家门,继续检查。

自己离开的这段时间,家里没有人进入。

叶晨跨过门槛,进入家中,关上房门。

左肩受伤,最近一段时间,衣服肯定是洗不成了。

不过,身上穿的衣服,都是才买的。昨晚穿的衣服鞋子,已经全部销毁。

走上二楼,脱掉衣服。

将伤口包了起来,进入浴室,用右手,打开喷头,简单的洗了一个澡。

擦干净身上的水,叶晨坐在床上,立刻就施展了异能。

二十五分钟后,隐身异能耗尽,叶晨凭空出现。

左臂伤口,传来了麻痒感觉。

“结疤了吗?”

叶晨躺在床上,盖上了毛巾被。

睡觉可以自我恢复。

为了能睡个好觉,叶晨想了一下,又坐了起来,摆好姿势,开始冥想。

当叶晨再次睁眼,屋外,已经是阳光灿烂。

“卧槽,十一点了。”

叶晨起身下床,刷牙洗脸,出门吃饭。

由于,左臂不受力,还不能骑笨重的摩托车,叶晨出门坐上一辆洋包车,直接去了回民饭馆,一顿美餐后,又坐车前往了办公室。

军统天津站是纪律部队,一天没有上班,如果站长询问,又该怎么回答?

。。。

“是哪个毛驴子,偷走了我的钱?”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李丹虹的秘密,就是自己的日记。

钱丢了,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狡兔三窟,一次想偷完一名超级特工的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望着保险柜里,孤零零的手枪,李丹虹大声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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