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小小的白球又在怀里闹腾,蓝玻璃似的眼睛湿漉漉的,直勾勾盯着我,往我脖子上舔。勾雪活泼极了,我每天撵它就累的气喘吁吁。总归我时间多,管的住,没让它在府里撒野。不过总有我忙的时候,就比如参加宴会。
这时我不得不把勾雪放在家里,嘱咐玲姐看好它。玲姐又最是心软,舍不得打面团,面团在玲姐手里总喜欢喵喵叫两声就逃过的一顿打。
可是和林博英赴宴,是我作为在府里白吃白喝的便宜妻子该干的事,纵然有时候万般不愿,也该好好帮林博英打理纷乱复杂的关系网。
出门前想的好好的,应该和谁说什么做什么,应该和谁多接触接触,最后都是到了宴会我和林博英就貌合神离,稍稍和旁人寒暄就各自有各自的想法。最后我坐在一边的沙发上,他端着酒杯去谈他的事,夫妻二人不跳舞也没交谈,直到宴会结束出门那一刻。
“小期,你们真的不像夫妻。”宋志朝在林县长家里的宴会上坐在我身边说。那时她还没嫁给国外行商的丈夫,也是我们的学长杨如安。
“是吗?这已经是我俩关系最近的时候了。平时在府里我俩碰见的时候那情景就跟陌生人一样,随便招呼一声离开。从我回门以后,我俩说的话我句句记得。”我和她碰了碰杯。
“你可真行,第一次见夫妻相敬如'冰',有点好笑是怎么回事。”我看着她忍俊不禁的样子,我居然没有像之前一样,也觉得好笑,而是突然觉得自己有点可怜,拿老人家经常说的话:这不是守活寡吗?
不过下一秒我就想到了,我还有两房娇花一般的姨太太欣赏,立即豁然开朗。
“他的姨太太们真不错。”我说。
“你说真的?小期,你被林博英灌了迷魂汤了?”她拨着我的脸左看右看。
“你见过才知道,天下的美妙女子怎么会这般多。怎么就便宜了这些人。”
志朝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被宋太太喊了去,说是有人想认识认识她。我笑着看她,说“去吧去吧。”
忽然又冷下来的沙发,我一个人静静坐着。偶尔想林博英的方向看去,看见他军装革履的站着,谈笑风生,英姿勃发,和报纸上报道的年轻上将一样,仿佛还在报纸上的世界似的。
我出嫁的第二年,燕京大学的校长陈恪礼伯伯,亲自来聘请父亲去当教授,父亲念在二人多年好友,又是为了民族的下一代,答应北上。母亲放心不下父亲一个人,她走之前和我说:“你父亲在别人看来厉害的不得了,思想张口就来,学问高谈阔论,就是照顾不好自己,还和小孩似的。你是我一手带大的,又在宜城,熟人熟地的,我放心。”于是就和父亲一起去燕京,把宜城的一半财产都给了我,即使林博英不养我,我也能好吃懒做的过上大半辈子。
可是林博英还是个讲道理的人,我嫁给他就吃他的用他的,除了这点以外,其他的和没出嫁过的一样。林博英早出晚归,只不过早出晚归在姨太太的院子里。但是,托他的钱财和人力,我还学会了不少洋玩意儿,也认识了不少有趣的人。
有段时间我痴迷于油画,没事就喊上同样喜欢画画的报社主编张祖和的夫人李玲丽一起去看画展,或者观摩大师作画,在或者自己没事在院子里画画。那刚好是春天,我去年种在花园一角的红玫瑰开的艳丽,下午趁着太阳还晒得舒服去画一画。玫瑰花种的地方比较偏,人路过的极少,只有一次,林博英外出回来,和新姨太逛花园时,碰到了在画画的我。因为一色儿的红玫瑰娇艳欲滴,花香馥郁,为了不唐突美景,我特地穿了米白色珍珠盘扣长旗袍,挽上珍珠发带,还有一个碎钻珍珠的耳坠。专注于赏景和画画,我没注意林博英已经揽了宜城舞厅的明星唐如月在我身后。也不知道站了多久,在我快要画好了的时候后面的人突然才出声,“画的不错。”我吓了一跳,正在清理调色盘的手碰到了画笔,画笔跌落划在了白色的裙摆上,我没站起来,只是转过头看着二人,欲言又止。
“将军和夫人都是有眼光的,偏我不懂画,不过,若是让我来画,与其画这花草树木,不如能画下将军的风姿,否则,让将军的钱花出去确实一点声响都没,如何过意的去呢。”
我听了,忍不住笑了,又觉得不太好,下意识用手遮住嘴,然后说“景虽静而情有动,即便年年景如此,可人心有变,眼中的景自然也就不一样。所以景随情动,虽有千万种景也难描摩一二。”
唐如月挽上林博英胳膊,好像在炫耀一般,“将军养你,可不是为了说些酸腐的话,整日画些花花草草,白吃白喝混吃等死的。”
十几年来娇生惯养的没教会我其他的,自尊心倒是十足,我站起来脱口而出“我能不能混你管不着,也不归你管,我爹娘养我不是为了给别人使唤的,是开开心心过日子的。再说,左右不过一幅画,画个人有何难?”
“好,我等你画”看了半天热闹,浅笑不语的林博英突然接话,似笑非笑。我被噎住了,心里叫到“不好”,不知道林博英的脾性,若是画得不合他心意,那不就成了浪得虚名之人,正懊恼,视线下移,看见他胳膊上唐如月的手,心里更是憋着一股气,扭头捡起画板,拖着就走。
回到房间本想洗洗手上颜料,结果一照镜子,我才看见脸上红色的颜料,羞愤死了。
尽管王管家和玲姐有时候都和我说,多和林博英说说话,可我还是待林博英冷淡,突破不了点头之交,在府里见了我要么假装没看见,要么实在躲不掉就冲他笑笑,然后走开,一年到头就那么几句话,说去说来我也烦。不过,我的心大,忽略外面人诽谤我的话,我的日子过得滋润极了,毕竟,唐如月这类事发生的极少,我也不必觉得面子上过不去。
“小期,后天七夕,你不买东西的吗?”宋志朝看着盒子里的手表问。
为了给他未婚夫准备礼物,她非要拉着我进老福楼看手表。
“你给杜如安买就行,不用管我啦。”我坐在傍边喝茶,她忙碌挑选的背影突然顿住,转过身一边把一只手表从手上拿下来,一边说,
“你知道那些夫人小姐都怎么说,说你守活寡似的,日子过得还不如那些姨太太。”她忽然挺住,好像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一般,可是看到我没什么反应,有恨铁不成刚的说“你怎么就和榆木脑袋一样呢!”
“她们说得没错啊。林博英本来就不喜欢我,而且她们少说了一句就是,我也不喜欢林博英。”
“婚都结了,你还想着那个人?你还想为谁守身如玉?”
“不是,我没有!别胡说!”我别过头,一阵烦躁。
宋志朝走过来,轻声说“小期,局势已定,与其负隅顽抗,不如顺势而为。有些人,错过了就是错过了,这是老天在告诉你,哪些人只是打马而过的过客,哪些人才是你的归客。”
“别说的好像你很理解似的。”我转过头笑着说,颇有五十步笑百步的意思,“杜如安呢,他究竟是不是你心中的归客?还是说,那个俞铭晟?你自己的事都没想好…”
“小期,我不说了。”她的脸极速苍白。
我立马后悔刚刚说出口的话,是不是字字句句都太重了。那天宋母喊宋志朝过去,是认识一位留洋回来归国的年轻音乐家,可是那人身份尴尬,是私生子,而且一个艺术上有成就的人,是没有办法在生意场上帮助四面漏风的宋家,无论如何,宋先生和夫人都不会同意两人的交往。在二人的感情刚刚有苗头的时候,就被宋志朝的哥哥带着家丁在教堂里给恰灭。那天宋志朝哭着从教堂跑到我家,住了两夜。第一夜,她只是在我怀里哭,第二夜,她没有哭,只是握着我的手,说,“我只是觉得铭晟很有才华,弹的钢琴很优美,很欣赏他。不过,杜如安也很好,更加适合现在的我。”然后第二天回去就答应了宋夫人的安排,和杜家订下婚约。
“如果我是你,没有家族的担子,我一定会选择和他出逃。”宋志朝已经转过身,小声说。“所以小期,我看不起你。从前你不敢私奔,我就瞧不起,现在你不敢好好接受另一个人,我更加瞧不起。你好自为之。”
高跟鞋的声音走远,她重回柜台,挑选东西。
这件事后不久,宋志朝就和杜如安结婚了,婚后二人出国经商去了。我们时常书信往来,后来从美国寄来书信里,她写到“经医生问诊,确定已有身孕一月有余。可是时时头晕,呼吸急而重,想必是身孕之故。如安喜极,接过父亲母亲前来陪伴,深受感动,只是不得见你。听说华北遭受侵略,悲痛万分,望宜城安好。祝安。志朝。”
如果志朝的生活真的和她字里行间流露出的那样幸福,那我也十分满足了。我没办法整理自己碎了一地的杯子,可是如果志朝能够喝上水,我同样会心满意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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