害怕事情传开,我只能假装失忆,对大叔的问题,我都含含糊糊地回答说:忘记了。
我请求大叔送我到T镇,那里有我养父母的老宅,并且距离H市有很长的距离,能够暂时避避风头妖精蓄锐。
由于我对我的事闭口不谈,大叔已经对我失去了信任,他可能觉得我是一个毒贩或者混混之类的社会败类,所以车开了没多远,他就以不顺路为由把我丢在了一个乡下的集市上。
“Y市社马村?怎么给我整这来了。”
在我昏迷的十几个小时里,加上之前保镖行使的路程,我竟然已经离T镇整整有2000公里。
我下意识的摸了摸随身挎包,打开一看,里面只剩下一张信纸和身份证,手机和钱早就空了。
“TMD,你个狗司机,我就说天底下没那么好的事。”
站在集市路口,我一个劲的徘徊、跺脚、谩骂、咆哮,最后无力的瘫坐在地上。
等我冷静下来转念一想,我这条命花那些钱救回来好像也不是很亏,按理说司机找我拿钱也是应该的,不过直接偷偷拿走真的是畜生行为。
“喂,乞丐,这个给你吃。有手有脚的不去找活儿干,在这当什么臭乞丐啊!”
一个农夫将馒头丢在了我身上。
看到馒头,我的嘴里疯狂分泌唾液,原来我已经三四天没吃到食物了。
我赶紧拿起馒头啃食起来,没几口就吃完了一个。
农夫见我怪可怜的,又从袋子里拿了两个馒头出来。我双手接过,狼吞虎咽地吃着。
“你这小乞丐,怪可怜的哩。”
我舔了舔手上的碎屑意犹未尽,顺便也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还真是跟乞丐一个样
“大叔,我被人拐卖了。这里哪有公安局?”
我苦苦哀求道。
“公安局在镇上呢,这最多就一个村委,就从这条路一直走就能看着。”
就这样,我通过乡亲们的帮助,来到了镇上的公安局吃了几天来第一次饱饭。
在跟H市第一监狱对接后,我顺利的踏上了前往T镇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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