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条子收好。

告诉他,不应该写“欠条”,应该写“收条”。“这些钱又不是借给你的,是工地上周转用的……”

他说:“无所谓,反正我手里有你两千块钱……”

想想也对。

事情就这样开始了。

视情况每月给他两次钱,一个月和他结算一次,从塑料袋里把那些鸡毛状的发票拿出来,放在桌上,一张一张抻平,检查没签字的。签了字的是他自已买的,个别没签的是叫别人买的,可能用得急他签了买的人没签,拣出来满工地找人签字。

就比较烦,这不耽误干活吗?再说一桌子发票,一撂就不管了,他像只老母鸡护着刚出壳的小鸡,一有风吹草动赶紧摁住发票。

屋里乱,刮到旮旯就不好找了。

好不容易等他回来了,一张一张摞起来,用订书机订起来再叫他签。

问他:“怎么我还签,不用签了吧?”

他说:“这哪成,你不签这些钱化到哪儿去了,可不是我自已化的吧?”

只好签。

签完了,再算一遍,把总数写在第一张发票上,这才叫他欠条拿出来,化了多少,剩下多少,一清二楚。

再给他钱,把欠条抽回来写新的。

以前可不这样,大大咧咧,自以为是,干刮瓷伤了脚也没这样。这才几年竟就变成这样?肯定吃了不少苦,受了不少委屈才把性格磨的软不拉叽。

没问他,不想计较,每到算帐就烦,时间长短不说,都是无用功。算完了,叫他把发票收好,锁进抽屉,或者装进口袋里,可不知为什么却在床上发现了,捡了好几回。

忍无可忍,对他说:“以后别算了吧,吴玉花也没签字不也挺好的……”

他却说:“你们是两口子,我是外人,不一回事。”

“怎么不一回事,一回事……”

强词夺理,确实不是一回事儿。

又说:“就是这样还是清楚点好,摊子也不小了,自已的也要胸中有数……”

这到也是。

到月底把化的钱捋一捋,更清楚了,习惯的养成有赖于规矩,或者相辅相成。就习惯了,觉得没啥,和吴玉花说,她也支持,说本来就该这样。

嫌麻烦还有个原因。

他这次来,除了刚来十几天经常在一块儿,其它日子就是知道在工地上也很少过来,这里面大有学问。尤其经常外出,回来,不是他又外出了,就是正在指挥工人干活儿,他钳工好,装修就是钳工活儿,材料不同就是了。

刚来不好意思,不久就放开了,技术超常发挥,要求别人和他干和一样好,还做示范,身上经常花一块白一块的。

因为不大在一块儿,想趁着算账和他说说话儿,可光签字去了,哪有功夫说话儿?

当然,也不勉强,吴玉花真有眼光,叫他来算是来对了。

很懂事儿,不像以前那样了,自觉保持距离,不叫不到跟前来,除非有事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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