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初九是知道草丛里有人的,正眼一瞧,嗯~不怎么认识的,这小子谁啊?

这时,刘月看清来人后,直接出拳冲了上去,“好你个老泥鳅!我看你是皮痒痒了,连老大都敢打劫,看招!”害她吓了一大跳。

“嗷嗷,女侠饶命,小的再也不敢了。”泥鳅顿时抱头鼠窜,明明是十八岁的大个子,还跟个没长大的孩子似的。

哦,林初九终于想起来了,原来是当年那个喜欢穿着短裤衩到处跑的、跟她同年的小泥鳅,名叫郑远还,是村家的小儿子。

小泥鳅长大后,四方脸,个头高高的,身体精壮结实,只有他标志性的八颗大白牙,是林初九熟悉记忆里的影子。

小伙子两年后要上战场,他当然是练过的,这会儿甘愿被刘月追着打,正是因为三人曾是玩的最要好的小伙伴。

不过认真算来,只能是两人,因为林初九总是半梦半醒的,能记得这样一个人物,幸亏她记忆好。

在军屯村没有很重的男女大防,如果男女合作就能活下去,那他们肯定互相帮助,全村一家亲,异常团结。

所以,刘月跟郑远还瞬间打闹到一起,林子里都是他们欢闹的声音,仿佛时间又回到小时候一样,无忧无虑。

“啊哈哈,臭小子终于碰上对手了,原来是刘月回来了。哟!这是初九吧?你又清醒过来了,真不容易,过来伯娘好好看看。”

郑母都五十岁了,两鬓斑白,可她能挑着一担百来斤重的柴从林子里走出来,依然健步如飞。

这才是勤劳百姓该有的样子,小半天功夫就已经砍了一担柴,对比之下她们懒的可以。

林初九赶紧上前接过她的担子,“伯娘,您挑这么重做甚?该让泥鳅挑。”好吧,泥鳅挑的柴更重,得有两三百斤。

林初九很轻松就把百斤重的柴双手担起,放到地上,然后把腰间的水葫芦递了过去,“伯娘喝点水歇歇。”这是兑了灵泉水的凉白开,能解乏。

郑母抹了把脸上的汗水,接过林初九的水葫芦,咕咚咕咚的喝下去。

“啊~真甘甜,痛快!”喝完后郑母擦拭着嘴巴,露出了八颗牙齿,跟郑远还笑的一模一样,一看就知道两人皆是朗爽的个性。

即便生活再沉重的负担也没能将她压垮,而郑母之所以白了头发,是因为战争已经夺走了她三个儿子。

“瞧瞧我们初九长得多俊啊,有力气,又贴心。这挨千刀的肖家可尽的欺负人,迟早要遭报应。”

话是这样骂没错,但郑母比谁都清楚,这世道只有强者生存,祸害才能遗千年,故而看林初九的眼神,也是非常的心疼和无奈。

他们是军奴,拼不过那些将领的。

林家和肖家的一些恩怨纠葛,作为村长的媳妇,郑母多多少少知道一些。

而刘月逃回来的当晚,就把事情跟守在军屯村口登记处的村长,大概说明了一下情况。

然后很快的,村里一些村民就都知道林初九要被肖府贬妻为妾,还有这三年过的狗日子。

就说啊,那些将领从来只会搜刮和剥削他们这些军奴,从无例外,不是肖府就是其他府。

可他们也只能嘴上骂一骂,反抗是没用的,毕竟家里还有男丁在将领手底下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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