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队伍合作完成了一场车祸。
工具就是那个跑车男。
弱化,郝白轩,弱化了其他变异株的磁场,相对地,增强了林夕无意的力量。
跑车男被其他人的红色变异株狂化了。
跑车男,如果间隙不弱化,就会和其他变异株一样——在两日的狂化中直接死去。
白色的弱化,配合起来,同样可以致人于死地……
那,一个纯本王者红株的狂化,有多么璀璨呢?
是红月夜幕上,一个人孤身前往,催动自身的磁场,清楚地,感受自己的死去的狂化力量,然后敌上千万人的牺牲?
“我的孩子,你会带着我们共同的希望,一并生存下去。”
“我们可能真的有点狠心,有点毒辣,可不那样的我们,就会被其他人所吞噬,被生活所吞噬,一点残渣也不剩。”
“你不必成为我们,你会成为更优秀的自己。”
“不。”
“你不会成为我们,你,还有林黎,都会成为更优秀的自己。”
“我们爱你,我们都爱你,我们希望你更好。”
“亲爱的孩子,你会带着我们的希望,一并生存下去。”
……
“喂,林夕,你见过你爸妈是什么样的吗?嘿,就开个玩笑,就是好奇怎么生出这么一个你这么又呆又漂亮的孩子,不会是两个明星吧?有钱就不用上学了。哈哈。”
“听一老爹爹说,他见过我小时候,那时我爸妈从一结婚就天天吵,我一生出来,就像个丑八怪。不被爱的孩子,就是丑一些。”
“你这个模样,应该是有很多人都爱你吧。”
“听我的,千万千万别让自己委屈,你有可以见的人,他们肯定都希望你好。”
“我不是什么光,我就是个垃圾,骗子……”
……
林夕目光闪烁着,记忆的电流一点一点。
“我们的王!……”四个红株不知道从哪冲出来,在林夕面前噗通一声跪下,目光这次一致恳切,“请您,不要……”
“哎呦,我的宝贝红株啊,你们去凑热闹干嘛啊?回来啊!回来啊!哎呦!!”金胡子一张白脸被气得通红。
他辛辛苦苦培养的红株,宝贝红株,作为稀有变异种,明明是有机会不参战的特权,结果!结果现在都去战场中间!!!
天呐!
林夕静静看着那些各色出动的变异队伍。
“喂,你个小家伙回来啊!别不知好歹!!”
一个接一个金币狂摔在林夕黑皮鞋旁,砸的嘭咚响。
“不是喜欢钱么,我有的是!”
金胡子也顾不上胡子乱歪,不顾金色在身上一点一点褪去,“这可是金币,比世币值多了!!你回来!把我的宝贝们带回来!想要多少我都给!!”
林夕在原地似乎无动于衷。
金胡子急了,什么都说,“协会真是一群傻屁!安排陆今的那个就不要命了!全部都好好计划就行了!怎么还转头抽出人马安排死一个乞丐!死乞丐会值得一个红株动怒M……额啊咳——”
沉冷的红色目光暗盯着眼前面色渐渐青紫的人,就如病头床前即将枯萎的红玫瑰——明明热烈艳丽,却大肆宣告着冰冷死亡。
金胡子太阳穴突突的,眼睛胀痛,头胀,上牙床和下牙床酸着,原本淡泊红色嘴唇有点冲血到紫色。
“王……”
“王,求你放过他……”
四个红株又是为难求饶,郝白郅在一旁面色不稳。
等到林夕松手的时候,金胡子疼得喉咙发紧,趴在地上咳嗽着,四周渐渐堆积起金色碎屑,相应的,头发上掉色最明显。
四个红株又连忙去拉着金胡子走了。
红色卷起电光流火,铺天覆盖,周围一顿滋嘎。
“请求支援!!”
“红色狂化变异株!!”
“四方掩护群众撤退——”
“高低位狙击手准备!!!”
“重击导弹准备!!!”
红点越来越多,密集得把人照成了骰子。
“保护红株!”
“这是我们最后的希望!!!”
“林夕小姐!请随我们离开!!”
林夕黑发随风散开,红色目光向周围淡淡扫去。
几个黑衣特工领命前去抓林夕。
林夕四周升起一道磁场屏罩,静静甩开,静静说,静静向尘土外走。
一句简单话,一群人面露惊色、恐色。
“你们其实该死,但这个世上,没有什么人是真正该死。”
林夕要走,有人想拦,郝白轩的弱化被郝白郅先一步拦下,摇头示意。
林夕就一个人静静走在夕阳大道。
静静呼吸外面的空气,眼睛如夕阳艳红。
此刻,蝉不叫了。
就连骄傲的火枫,也只能在枝头跳着生命中的最后一支舞。
伴随夕阳落下的片刻,苍烟与寒鸦呼啸相栖,那双红色璀璨的双眼也渐渐回归暗红。
……
战争烟火褪去,静夜。
四周弥漫着烟尘和死亡的气息,伤者的呻吟声和废墟的景象让人触目惊心。
林夕脸上已然有一些污渍,手里拿着一双还算好的鞋——这是她在路上找的。
林夕从屋下废墟中把李细挖出来,为他血肉模糊的脏脚穿上新鞋子,抱出来,走了好远,埋在一片安静的林地里。
这里,刚好能照到日出。
“你是太阳。”
回来时,正好看见去失去苹果的汗衫摊主那里,汗衫摊主在那里赶着推车。
汗衫摊主要把车子推回防空洞,可他的腿似乎受伤了,摔了又爬起,爬起来,面色艰难调整推着,林夕过去。
她挣的所有钱都在那条屏幕碎裂的手环里,原来的月牙白已经染了血色污浊。
林夕在手环上面摸索片刻,电流滋嘎一声,光色亮起——100。
林夕连同手环都给了他。
“苹果钱。”林夕递过去。
老板瞧见林今身上凌乱的血色和污渍,没敢接。
林夕沉顿片刻,把手环放在摊上。
“是好的。不喜欢就扔了吧。别当着我的面。”
林夕走了。
路上月孤影,万里风感茫。
林夕独自登上那个尖塔。
朝霞出现时,林夕静静摊开日记本,记录着风景。
[新生太阳,很好看。
要是有一支金色荧光笔,我会画下来。
它并不刺眼。]
林夕停笔,那现在该怎么办?
虹湾这离出事地最近,估计也马上就要被封查,想活命,要往中心城区走。
走之前,一个玻璃片反光——居然是一个不要的摄像机。
“林夕,既然大叔送你一个漂亮的日记本本,那我就送摄像机作为你17岁的礼物吧,我送的,就要好好珍惜哦~”林黎俏皮递给林夕一个粉色卡通公主的摄像机。
“这里可没有什么卖摄像机的,林黎小姐可是提前……”帽子大叔笑着说。
“咳咳!”林黎打断。
“那我把好看的拍下来。”林夕问。
“不要呐~要画的,手绘的,才有情感嘛~只是,你急着,画不下来时,才可以拍哦~”
后来,那个粉色的小摄像机因为没怎么用,在逃离时没有随身带着,就不见了。
林夕手指一点一点抚摸上面纹路,麻木的电感也一点一点传来,林夕微蹙眉,还是不松手。
终于,咔嚓一声,林夕拍下了日出神塔,带着灰黑点印的照片掉下来了。
林夕小心翼翼捡起——
照片里,远处列车开启了,轰隆隆的,烟雾水汽喷薄而出,伴随一群晚归的寒鸦,一个似乎在落下的神塔。
虹湾大桥对面的蓝闽,还是金光灿灿的一片。
烟雾笼罩的,是沉寂的死亡。
她在逃亡时听那些警官说,蓝闽正在重建。
警官发现了蓝闽地下的一个大坑,里面残留许多变异物种,几个大炮全给轰炸了。
检测不到任何物种的痕迹——
一个不留。
林夕的心脏跳动加快起来。
要死了?
“死”前,林夕突然想起那句话。
“要知道,林夕小姐,我们听闻过你的妹妹,林黎小姐,是和一个男人私奔到莫里了。”
林夕咳嗽几声,血色落在地上,又散在手上。
红色的瞳孔异亮又皱缩。
林夕闭眼,捂着疼痛的脑袋,缓了几口气。
雷达一般的兽感……
睁眼锋芒。
林夕收好照片,重新戴上黑色外套帽。
在其他人出现前,她就离开了。
——
[再见了,虹湾。
再也不见,虹湾。]
林夕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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