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意思是说,与您合作的话,需要将版权的使用权授权给您名下的浅月社,交由浅月社代为运营,所得收益,浅月社抽成30%,然后剩下70%,再由我们五五分成,是吗?”青年问道。

浅羽清志点点头。

他作为原作,工作只是提供分镜稿而已,并不包括运营版权。

既然做了其他工作,那么,拿走一部分利润是理所当然的。

浅月社并不是第一家代理运营版权的公司,浅羽清志了解过了,30%是比较常见的抽成比例。

“有关这点,需要写进协议里。”他说道。

“重制灵能”的声音在网上一直没断过。

感兴趣的漫画家一直都有。

不过,因为熊猫01从未对此作出过回应的缘故,他们估摸不准他是什么想法。

什么想法?

其实没有想法。

他就是觉得一天一话,灵能三个多月就更完了,等更完了再找人重制好了。

可许多人愣是脑补出了什么灵能会不会已经预定了作画,会不会是竹子02的下部作品,我过去问会不会太唐突之类的。

只能说,内心戏真多。

而这一犹豫,一迟疑,《死亡笔记》的首周销量出来了。

顿时,有人坐不住了,毛遂自荐。

不过,浅羽清志挑了几天也没遇到满意的,这个叫一川秀信的青年还是第一个。

“授权期限呢?”一川秀信问道。

浅羽清志道:“永久。”

“永久?!”一川秀信有些错愕,问道,“为什么不五年十年一签呢?”

“因为没有意义。”面对对方疑惑的目光,浅羽清志解释道,“合作画漫画的话,灵能的版权一部分在我手里,一部分在您手里。倘若我不授权,您无法自己运营或找其他人运营灵能的版权。当然,反过来也是一样。想要运营灵能这个IP,需要我们双方的授权。因而,浅月社是唯一的选择。”

一川秀信:“……”

“单行本出版的时候,还是椋田社吗?”他又问道。

“对。”浅羽清志回答道。

“版税率呢?”一川秀信问道。

“12%。”浅羽清志道,接着随口解释了句,“椋田社是我一个朋友开的,给的版税率会高一些。”

一川秀信点点头。

他有点怀疑,熊猫01口中的“朋友”会不会就是他自己。

不过转念一想,倘若椋田社是熊猫01自己开的,那么,从他的利益出发,应该尽可能压低版税率才对,这样才能通过公司这一形式将更多的利益抓在自己手里。

举个例子——

若是8%,相当于分出去4%。

12%的话,相当于分出去6%。

所以,椋田社大概真是他朋友开的,12%的版税率是他朋友给他的让利。

“至于电子版税率……目前行业还没有一个通用标准,每个平台都有它自己的版税率。《死亡笔记》的版税率是我谈的,出于保密协议,我不能告诉您。灵能会上架的平台,未必与《死亡笔记》一致,因为很多电子书平台有它侧重的风格……”浅羽清志道,“总之,届时我们一起跟各个平台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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