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弘德道:“既然如此,你先坐堂,即每日卯时到前衙大堂坐值,遇有百姓前来告事,你先行处置,非要事不要来找令宰、县丞和我。”
李靖起身道:“当值属下并不推辞,然而属下毫无资历,对长安县一无所知,恐怕难以胜任。”
高弘德道:“谁也不是天生能吏,均是在历练中知悉。看你诚心求教,我告知你长安县大致情形:长安县为旧都,大兴县为新都,然而京畿、各州郡,仍习惯称两县为长安。县下五百家为乡,置乡正一人;百家为里,设里长一人。两县在册人口九十六万,长安县为六十万口,大兴县为三十六万口,除耕种手艺之民,外加商人、宗亲、僧尼、奴婢、倡女、驻军、氓流,军民同里,农商混杂。你也不用太过担心,《开皇律》中有各种条文,我这里有一册,你拿去记熟,按律办理即可。”说罢,从案后取了一本厚厚的册子,递给李靖。
李靖接过,告辞出门,再去向屈突盖求教。屈突盖却已不在房中。李靖复又来找高弘德,高弘德领他到廨房。房中数十差役正在五吆六喝赌摴蒱。高弘德叫了两名差役,一个胡子拉碴,名叫阴九;一个面色黑红,名叫崔十。高弘德交待二人随李靖当值。二人极不情愿放下摴蒱,拍了拍手,跟随李靖到了前堂,换掉当值两名差役,挎刀而立。
李靖坐在大案之后,大门外人来人往,各自做着营生,并无人前来报事。他只好拿出《开皇律》细读。到了午间,那崔十端了些胡饼汤水来,李靖吃了,继续读律,直到掌灯时分。
《开皇律》以《北周律》为基,参照《北魏律》,删减北周刑法的苛酷繁杂,由高颎、郑译、杨素、李谔、裴政等大臣改定新律。开皇三年,杨坚查访民情,认为律法还是太过严密,每年仍有数万人陷狱,再命苏威、牛弘等人删繁就简修改新律,权衡轻重,疏而不失,确定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等十二篇五百条律文,把刑罚定为笞、杖、徒、流、死五刑,其中笞刑从笞十至笞五十;杖刑从杖六十至杖一百;徒刑从一年至三年并以半年相差;流刑从一千里至二千里三等并以五百里相差;死刑为绞、斩两种。其中,重罪为“十恶”罪:一曰谋反,二曰谋大逆,三曰谋叛,四曰恶逆,五曰不道,六曰大不敬,七曰不孝,八曰不睦,九曰不义,十曰内乱。
凡犯十恶罪者,不赦。谋反,即造反危及社稷;谋大逆,即图谋毁坏宗庙及宫殿;谋叛,即图谋背叛国家;恶逆,即殴打和谋杀祖父母、父母,杀伯叔父母、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不道,指灭绝人道,如杀死一家、支解杀人、滥用蛊毒等;大不敬,指诋毁君上、盗取帝王祭祀用品或穿戴物品、盗取或伪造玺印、对帝王用药有误、为帝王误配饮食等;不孝,指对直系尊亲属有忤逆言行或不予供养等;不睦,指谋杀或出卖缌麻以上亲属,殴打或杀害丈夫、尊长和小功亲属;不义,指杀本属府主、刺史、县令、见受业师,吏卒杀本部五品以上官长,夫丧不举哀,释服改嫁等;内乱,指奸污小功以上亲属,父、祖妾等。小功为本宗曾祖父母、伯叔祖父母、堂伯叔祖父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兄弟之妻,从堂兄弟及未嫁从堂姊妹;外亲为外祖父母、母舅、母姨等,系五服之第四等。
这些条文虽不繁杂,但甚为严密,不少称谓李靖是第一次见到。幸亏他在秘书省经阁读过不少典籍,此时融会贯通,一日已知大要。然而要真正背下条文并据实而用,尚需时日。
阴九、崔十本就不耐烦,见这新上任的功曹居然老僧入定般读了一天律条,心头奇怪,但也不敢多嘴。二人办差日久,深知这长安县鱼龙混杂,说不定得罪的人身后恰是王公贵胄,到时吃了烙铁都不明所以,故而强行忍耐,只盼天儿早点黑下来,好回廨房继续赌博。
正在这时,一个三十来岁、农妇模样的人进了堂中,大呼冤屈。李靖放下律条,壮起胆子端坐问道:“堂下何人?有何冤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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