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红安县有个别称,叫“将军县”,属于革命老区,红安县与湖北省会武汉的距离,大约100公里,开车2个小时。
2007年,红安县发生了一起特大命案,一个石灰厂里一夜之间死了8个人。其中有一个是9岁的男孩,案发当晚,下过暴雨,导致凶手在屋子外的足迹也被破坏了。
这个石灰厂当时地理位置有些偏僻,且周围没有监控,警方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无法破案。
而后来凶手还没来得及等法院审理这个案件,就死在了看守所。这个案子一度也成了悬案。
从案发现场看,凶手极具反侦察能力,现场没有留下任何指纹,而且极其凶残,其中一名死者还是他的表哥,但他毫不留情的将这个亲戚也一并杀害了,他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2007年12月27日早上8点左右,上新集黎明石灰厂的一名员工汪发华从家里赶到厂里上班。
当时已经是冬天,天气异常寒冷,进入石灰厂后,他朝宿舍走去,希望能吃上老板娘做的热腾腾的面条,好暖暖身子。
进入屋子后,他刚上台阶,刚喊了一个”嫂“字,后面的”子“还没来得及喊出来,他看到了令人惊恐的一幕:只见老板娘躺在血泊中,周围都是血,他双腿瘫软,惊魂未定。他吓得哭了起来。
他踉踉跄跄的走出石灰厂打算报警,因为石灰厂很偏僻,周围人烟稀少,他走了一段路,才到了镇上。
镇上派出所接到报案后,派出所所长带着几个民警,开着警车立即出发前往现场,小镇不大,不到十分钟,警车就出现在石灰厂旁边的村村通公路上。
不久,公路上出现了一个路口,这是一条专门通往黎明石灰厂的路,方便拖拉机进出运货。警察一拐弯,上了机耕路,前面不远处就是一座石灰窑。
这时,坐在警车的警察发现有一辆摩托车停在路上,挡住了去路,摩托车前轮上有大量的血迹,车身其他地方也有血迹。
警车在摩托车旁边停下,派出所所长刚一下车,就看到摩托车下面居然压着个人!而且这个人很明显已经死了。
这个位置距离石灰厂,只有100米左右。警方立即感觉此案非同寻常,汪发华报案时说,他发现老板娘躺在血泊中,石灰厂的其他人都不见踪影。警方当时以为死亡人数只有一人。
看来,远非这么简单,果然,警方到达案发现场后,发现屋子里一共有7名死者,其中一名是一个9岁的男孩,加上摩托车下压着的那个死者,一共是8名死者!
一次死8个人,凶手连9岁的男童都不放过,可见非常凶残,当派出所所长得知一共死了8人,他倒吸了一口气。
他立即叫民警们封住出入现场的通道,然后通过电台呼叫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县公安局局长听了汇报后,考虑到案情重大,他将情况向红安县县委书记和黄冈市公安局骆局长汇报了。
骆局长听了汇报后,给湖北省公安厅主管刑侦的副厅长尚局长打了一个电话,尚厅长当时在参加一个表彰大会,他接了电话后,脸色变得凝重起来,眉头紧锁,他走出了会场。
案发不到三个小时,省、市、县三级刑侦力量已全部赶到案发现场周边,上新集的地理位置比较特殊,实际上是一个属于三个县的结合部,人员比较复杂。
上新集镇口往左的一条公路上,经过水泥厂后便是一条村村通公路,沿着这条路大约两公里,便能够看见黎明石灰厂。
石灰窑前有一口池塘,石灰窑下面有两栋房子,左边的三间平房就是案发现场,平时汪世书夫妇和几个工人都住在这里。
右边的一栋房子是吴小发一家三口的住处,经查实,8名死者分别是;
石灰窑的主人汪世书,56岁,
和他的妻子陈小润,54岁。
石灰厂雇佣的司机吴小发(33岁)和他的妻子汪春莲(32岁),两个人9岁的儿子,当时正上三年级。
另外三人都是帮工,都为男性,年龄都为60岁左右。
所有的尸体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头部遭到了重击,脖子上有刀痕,而且口袋都被翻过。(应该是找身上的钱)
吴小发的尸体压在摩托车下面,尸体的位置距离宿舍不到100米,吴小发的一条腿被压在车前轮下,他的双脚穿着袜子,袜子底部沾满泥土赤着脚,但脚上没有穿鞋,一双拖鞋远远地躺在十米之外。
另外,他穿的裤子没有系皮带,裤裆被撕破了,且在案发现场周围也没有找到皮带,这个细节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吴小发在石灰厂负责开拖拉机拉石料和运货,33岁,小学文化,他的妻子与石灰厂老板是亲戚关系。
这有两个可能,第一种可能:他从出门很匆忙,来不及系皮带。
第二种可能:皮带被凶手拿走了。吴小发的工资不高,穿着比较廉价,所系的皮带不可能是高档货,凶手为何要拿走他的皮带呢?
另外7名死者都在石灰厂内的,陈小润的尸体躺在走廊上,其他六个人的尸体散布在房间内。
一个男工人的尸体在陈晓润的房间里被发现,应该当时为了躲避才逃到老板娘的房间的。
右边房间的门被踢坏了,根据现场情况,当时两个男工人、男孩和男孩妈妈都躲进了这个房间,他们拼命顶住房门。
(估计由于太过恐惧,这个屋子里的人没有一个拨打110报警。)
凶手将门的下半部分撞出了一个大洞,上面的木板掉了下来,(这种木板钉出来的门,本来就不牢固)。
可以看出,男孩在门被撞破的那一刻,他曾试图朝门外逃跑。但凶手举起木棒狠狠地砸在了他的头上。男童很快就死了。
房间里的三个人此时估计已经吓得瑟瑟发抖,其中一个人钻进了床底下。
那些溅到墙上的血和脑浆,离地面不到80厘米。估计生前都曾下跪求饶过,但凶手的目的是一个活口都不留。
每一刀的力度都非常大,以至于每个脖子都差点被切断。下手非常狠,案发现场的三个卧室内,书桌和床头被大量翻动,翻动的部位上留下了大量血手套的印痕。(说明凶手戴了手套。)
另外,现场地面上发现了19枚同种鞋底花纹的血足迹,屋子里还有一把带血的菜刀,以及一个疑似作案工具的木棒。
这个棍棒长68公厘,直径5公厘,比较粗,厨房门框上留下有手套上的血的痕迹,这说明凶手去过厨房。他是去厨房拿的菜刀。
根据法医的检测,八名遇害者的胃内溶物都是在饭后一小时左右。通常石灰厂吃饭的时间是晚上7点左右。
汪世书的小儿子晚上7:20离开家,他接到一个用车电话,让他开车送一个人到武汉。
吴小发在7:30左右离开了他岳父的家,前往石灰厂。也就是说,在七点半之前,所有人都还活着。案发时间,应该是在晚上7:30-8:30之间。
吴小发的儿子本来希望留在外公家里,不过吴小发希望带儿子回到石灰厂换一身衣服,然后也是想提前给他过生日,没想这个决定,让年幼的儿子也走上了黄泉路。
负责勘察的民警,在石灰厂案发现场,发现了吴小发的血迹。看守石灰窑的小屋门上也有他的血迹。
这说明,吴小发很可能是最先被凶手杀害的,然后凶手将吴小发的血带到第二现场,以迷惑警方。
吴小发当时穿着拖鞋,一条没有系皮带的裤子,就直接出门,这说明他和凶手关系很熟。
上新集镇上有一位专门维修摩托车的人,案发当晚,他远远地看到石灰厂方向有摩托车灯光,灯光在那里停留了一段时间,而且在晃动,之后又开始移动。据此推断,吴小发摩托车停留的时候,应该凶手已经在场了。
老板娘陈小润的房间有到处被翻过的迹象:柜子、箱子都被打开翻动过,床上床下、枕头下、被褥下、垫子下都被翻了个遍,就连挂在天花板上的包袱也被扯下来翻动过。
这说明凶手在搜寻自己想要的东西,他想要的东西是什么?应该是钱。
吴小发和汪春莲的房间也被翻箱倒柜地找过,不过,吴小发夫妇当时还欠着债,一有点钱就拿去还债了,所以住处没有什么钱。
根据老板小儿子提供的信息,母亲陈小润当时放在家里的现金应该有3000多元,而这3000多元不翼而飞。
在现场,凶手没有留下任何遗留物,凶手应该是戴着手套进行作案,现场上的四个手机全部被拆解,分开扔掉,手机卡也被挖出来单独处理。
凶手将手机卡取出,并扔掉,说明他是希望拖延死者被发现的时间,以给自己争取逃走的时间。
凶手能够顺利进入汪家,说明他与汪家是熟人关系。所以,老板夫妇毫无防备让他进来了。
石灰厂本身处在偏僻之处,老板夫妇应该有一些防备意识,不会轻易给不认识的人开门。
案件现场的脚印表明凶手只有一人,其中有9枚非常清晰,通过脚印,以及案发现场其他一些信息,凶手的侧写也出来了:
嫌疑人的年龄估计在26岁----42岁。最有可能是30岁左右,有过犯罪记录,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嫌疑人的身高在1.65米到1.72米之间,身体强壮,臂力惊人,嫌疑人很缺钱,他极度渴望钱。
案发前,嫌疑人应该多次到过现场,并与石灰窑有比较密切的接触和联系。
警方请来了足迹专家,还试图通过鞋底的特点来锁定嫌疑人,最终找到了这个鞋底的生产厂家,但当时发货到红安县有好几百双。而且根本不知道哪些人买了这些鞋子。
可以肯定的是,凶手与吴小发认识。警方首先从吴小发上前的人际关系着手,吴小发老家在距离上新集20公里的农村,他只读到了小学毕业,之后就到外地打工,曾在北京、天津、广东等地打工,前些年,他在武汉打零工。
后来在石灰窑上开拖拉机,主要工作是拉石料、送石灰,吴小发与妻子汪春莲结婚十几年,育有一个儿子,案发时儿子9岁,在镇上小学上三年级。
汪春莲与汪老板有亲戚关系,吴小发和妻子平时住在石灰窑,汪春莲负责做饭。儿子平时住在镇上的爷爷家。
有群众反映,前些年吴小发在武汉打工时,手脚不太干净,另外,受害人汪世书的儿子还说了一件事:
案发前一个多月,11月11日,父母石灰厂里发生了一起盗窃案,母亲陈小润的元钱被盗。汪世书的儿子说,他当时就怀疑是吴小发所为。
为什么怀疑是吴小发呢?原来,11月10日,陈小润以1分的利息向别人借贷。这个事情吴小发还打听过。不过,其他人都不知道陈小润具体向别人借贷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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