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何雨柱手里提着一袋蔬菜和一大块猪肉走进来时,于荣光的惊讶溢于言表。
他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肉的味道了,不仅是他,整个于家村的居民今年都没有尝过猪肉。
他们大多数人都忙于耕种和完成公社分配的任务,很少有时间去捕猎或钓鱼。
然而,看到于丽萍和于丽娟一脸平静,于荣光抿了抿嘴,没有说些什么。
何雨柱进屋后,于丽娟兴奋地跑过来告诉他,“姐夫,我哥哥来了!”
何雨柱看到于丽娟,心情也变得愉快,他轻轻拍了拍于丽娟的头说:
“我知道,我这不是去买了点菜,给你们做点好吃的吗。”
听到何雨柱这么说,于丽娟想起了他做的菜,在学校学习了一天,他已经开始流口水了。
他转头向于荣光炫耀,“哥哥,我姐夫做饭可好吃了,等会你尝尝就知道了,肯定一辈子忘不掉!”
于荣光有些尴尬,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于荣光感到有些尴尬,因为他知道于家村的人来闹事,他没有阻止,一路跟着过来也没有帮忙,现在还要蹭妹夫一顿饭,他觉得面子过不去。
但他确实身无分文,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他也无可奈何。
何雨柱看出了于荣光的尴尬,但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转头去了厨房开始准备晚餐。
于荣光好奇地问:“平时都是妹夫做饭吗?”
于丽萍有些不好意思,因为在这个时代,家里面基本都是女人做饭的。
尽管如此,于丽萍还是点了点头,“你妹夫是大厨,他做的菜好吃,我做的都吃不惯。”
于荣光点点头,他刚想起来自己的妹夫是大厨,听于父说,他好像还是食堂主任,想到这里,于荣光对晚餐更加期待了。
于丽娟跑去自己的房间写作业,于丽萍也去收拾房间,今天她和于丽娟一起睡,何雨柱和于荣光挤一挤凑合一晚。
何雨柱迈入厨房,手起刀落,将购入的五花肉分割成块,筹备着烹饪一道红烧肉。
在现代,红烧肉的油腻让许多人望而却步,尤其当厨艺不佳时,几口下去便觉腻味。
更要命的是,有些餐馆甚至未能将猪毛处理干净。
但在六十年代,红烧肉却是道实打实的硬菜。
那时的人们偏爱肥肉,绝不会有人挑剔红烧肉肥腻。
毕竟,在那物资匮乏的年代,一年也吃不几次肉。
那时的人们,每日吃着蔬菜和粗粮,面露菜色,营养不良。
当吃肉的时候,谁还会去挑剔肥瘦呢?
相反,他们会觉得肥肉更加美味。
红烧肉的香气四溢,何雨柱首先将肉燎过,以定型去味。
每个菜系都有自己独特的红烧肉,而何雨柱对这道菜也有自己的独到理解。
他做出的红烧肉,白肉嫩而不腻,瘦肉糯而不柴。
红烧肉出锅后,先炸再炒,随后加入老抽色。
在这个年代,冰糖是稀罕物,所以并不准备熬糖色。
红烧肉在小火慢煨中,渐渐色,最后收汁出锅。
配两个蔬菜,一顿丰盛的饭食就做好了。
这一系列操作耗时不少,屋里的三人早已迫不及待。
但看到何雨柱端出的红烧肉,三人眼睛都瞪大了。
于丽萍和于丽娟虽然跟着何雨柱品尝过无数好菜,但如此大块的红烧肉还是让他们震撼。
于荣光更是如此,他的眼神直愣愣地盯着盘子里的肉,脑海中已经开始想象红烧肉的美味。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