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也可以理解,“与歌同行”、“蝴蝶效应”在好莱坞兜兜转转的时间都远远超过了五年;哪怕没有蹉跎那么长时间,从项目立项到筹备资金再到进入剧组最后进入院线,消耗两年三年也并不稀奇。
而安森真正困惑的是时机。
一部电影的成功,往往需要一些运气,在正确的时间以正确的方式登场,电影才能够收获市场的认可。
最简单直接地,如果“阿凡达”提前数年上市,3d技术没有成功,这部电影恐怕无法创造这样的成绩。
同样,“蜘蛛侠”没有经历“九一一事件”的低谷,在万众瞩目之下登陆暑期档,肩负振兴纽约的期许,也许电影依旧能够成功,但首映周末票房破亿的历史记录,却未必能够再次属于它。
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宿醉”,在2009年上映能够成为票房黑马,但提前数年,却不见得能够复制奇迹。
二来,乔恩卢卡斯?斯科特摩尔?
这两个名字依旧略显陌生。
此时安森才意识到,自己全然没有在意“宿醉”编剧的名字,他只依稀记得托德菲利普斯参与到编剧的撰写里;而电影的编剧——或者编剧们,后来的职业生涯好像没有特别亮眼,只有一次闪光时刻。
这点,和埃里克、麦基一样;但区别在于,科幻电影的编剧往往依赖创意和构思,一旦没有了这些,确实面临重重困难,喜剧电影的编剧却更多依赖才华,一种在日常生活里发现幽默的睿智和机敏。
而且,“宿醉”的第二部和第三部,编剧团队也持续换人,暂且撇开后面两部略显扼腕的电影质量不说,这一切说明了什么?
一个假设,乔恩和斯科特所带来的剧本,确实就是安森知道的那部“宿醉”,但估计和他脑海里的电影完成版相去甚远,也许乔恩和斯科特如同科幻类型电影一样,他们只是提供了一个天才的创意而已。
至于喜剧电影最重要的幽默、笑点、恶搞,则和他们没有太多关系,在好莱坞大浪淘沙的激烈竞争里,他们还是欠缺一些竞争力,“宿醉”的成功完完全全来自一个灵感一个创意。
当然,这只是一个不靠谱的猜测,又或者说安森脑海里电光火石之间的联想,仅此而已。
眼前,斯科特完全没有意识到安森的思绪汹涌,一鼓作气全部说完,匆忙之间,他也已经来不及细想,只能把自己现在能够想到的全部倾倒出来。
然后,看了一眼咖啡屋墙壁上的时钟,时间……好像没有用完的样子。
斯科特一愣,又补充了一句。
“尽管这是一部恶搞喜剧,但相信我,男主角依旧保持魅力,他在电影里光芒万丈。”
乔恩注意到斯科特投过来的视线,他连连点头表示赞同。
“对,对对对,不需要扮丑,也不需要搞怪,即使是喜剧,也依旧魅力十足,这和普通的喜剧不一样。”
对此,安森坚信不疑。
如果他们现在正在讨论的就是前世那个“宿醉”的话,布莱德利库珀因为这部电影,晋升为好莱坞全新男神,被誉为最性感的男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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