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主放心,这件事情属下当时也有疑问,不过据那谢氏兄弟所说,这些马是王琮前些时候从突厥人手中刚买来的,刘黑闼并不知晓。马长吏也听说过这个王琮,此人原本是夏王的人,在刘黑闼手下不过半年时间,一直没有受到刘黑闼的重用,想必,这些马是王琮给自己留的后手。”
“宾王,你的看法呢?”
“侯爷,以卑职看,那谢氏兄弟所言非假。他们不过是两个看马的头目,没有理由冒着被杀头的危险骗咱们,这二百匹马既然已经落到了咱们手中,那王琮就必定不会绕了他们,所以,除了归顺我们,这兄弟二人没有别的路可以走。
而且,卑职看得出来,这两人话里话外对怀戎颇多赞誉,属下为了安这两人的心,私自替侯爷做了主,答应了如果这二人能够助咱们过河并且诈开廉州城门,赏他们二人怀戎的良籍。”
“嗯,你做的没错,莫说是两册户籍,如果这两人能够真心归顺我们,本侯爷可以在怀戎城给他们弄个正经营生,保他们衣食无忧。”
一夜没睡,我也是困顿不堪,既然眼前的滹沱河已经不是问题了,自然钻进帐篷要美美的睡上一觉。至于这些杀才怎么对这些骏马进行分赃,我没兴趣,后世的英菲尼迪玛莎拉蒂布加迪威龙不知道见过多少,谁会在乎几只杂毛畜生。
饱饱的睡到将近午时,吃过了饭,所有人也都准备好了。虽然我对所谓的骏马兴趣不大,不过苏卫等人还是把我从前的大青马换成了那匹叫做乌云盖雪的黑马,至于其他几个军户,包括陈善马周傻牛等人,也都挑选了喜欢的战马。尤其是傻牛挑的那匹马,身长丈二,比别的马都高出一头有余,和傻牛的大体格子堪称绝配。
在更换完了马匹之后,苏卫从林字营选出二十人,将换下来的二百匹战马赶回了怀戎。五百骑的目标在原野上已经够大了,要是再将这二百匹马带着,只能成为累赘。况且,郑喜春说的没错,这些马都是白花花的银子,真要是带到军前被李二看到,那就没有我什么事儿了。
申时三刻,医护营全体到了廉州城的滹沱河北岸。滹沱河在廉州北岸只有一处渡口,渡口之处,有二十条五丈长一丈宽的渡船。而过了河正南不足两里的地方,就是廉州城的北门所在,虽然距离有些远,不过仍然可以清楚的看到城头上飘飘洒洒的立着“汉”字大旗,这说明,城里依旧有驻守的汉军。
在我仔细核实了谢氏兄弟口中的情报之后,我拒绝了这两人带着尖兵过河诳开廉州城门的建议。
这两个人还是不了解医护营的战斗力。二百人的守军而已,如果这个消息是真实的,凭借着医护营拥有的先进武器,炸开城门进入廉州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根本不用使诈那么麻烦。
“老苏,白刃交锋非我所长,这时候我就不给你们添乱了,接下来就看你的了。不过你要记着,如果进不去城,那就千万不要做无谓的牺牲。我们的目的是要渡河而不是攻城,进不进廉州城对我们来说都无所谓。你只要能带着人把对方堵在城中两炷香的工夫就好。”
苏卫一抱拳:“家主放心,属下知道轻重。别说两炷香的工夫了,有雷火弹在手,属下带着这一百弟兄能让城里的那些守军一辈子都不敢冒头!”
雷字营自然是第一批过河的人。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他们都是医护营之中战斗力最强的一个营,正所谓首战用我,用我必胜!跟他们这一百人就不用说什么激励的话了,几场大仗下来,这些人已经成了合格的战士,这时候,他们知道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当然,对于刚刚归顺的谢氏兄弟也是要嘱咐两句的:“谢文谢武,既然你们非要跟着雷字营一起过河,那我也不拦你们。不过你们记住,既然你们归顺了我,那你们就算是我的人了。我有一个原则,那就是事有不谐,逃命要紧。我们不想多做杀戮,却也不能付出无畏的牺牲。都好好活着,好日子还在后头呢。”
两个三十来岁的大老爷们儿听了这话翻身跪倒:“有侯爷这句话,我兄弟二人自当死而后已。”
十条五丈长的平底船将雷字营一百名官兵和战马送到了对岸。没多一会儿,廉州的北门之处就想起了震耳欲聋的爆炸声。我挥手道:“医护营,依次登船,马上渡河。”
随着我的一声令下,彭小易率领着风字营的十条船驶向了对岸,作为第二梯队,彭小易早就等得不耐烦了,都是听见打仗就走不动道儿的杀才,如何愿意错过一展身手的机会。
我和陈善带着林字营在第一批的十条船返回来之后再次登船,就在我们登船的同时,远处的廉州城门爆出一声惊天巨响,站在船头,我可以清楚的看到雷字营和刚刚赶到的风字营两百名军卒骑着马匹从已经炸碎的城门直接冲进了城里,不多时,城里面也传出来一阵阵爆炸声。苏卫和彭小易这两个杀才,还是把这个廉州城拿下了。
当我带着林字营的一百名军卒骑着马走进城门的时候,苏卫已经把城里所有敢反抗的汉军全部肃清了,看着到处都是火光和硝烟的廉州城,我无奈的摇了摇头。我可以肯定,有了火药这种超时代的武器,攻城夺寨的之类的战斗以后会变得越来越简单,只是,因此而死掉的人也会越来越多了。我这个始作俑者把火药带到了这个世界,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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