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就莫要跟我客气了,要我说,你最该谢的还是彩凤,若不是她,你这餐馆可要出一条人命了。”

彩凤笑了笑,推脱道:“哪里,不过是举手之劳罢了。”

陆京翰深有感触,对着彩凤千恩万谢,还硬要请她吃顿饭。

彩凤哪里好意思,只是,又拗不过陆京翰,只好应下了。

薛桐则是回了餐馆忙活。

经了上次一事儿后,陆京翰对薛桐感激不已。

那日,薛桐拿全部身家给他做担保,这份人情,无论如何,他都不会忘记的。

往后的几日,不知怎的,薛桐的野味馆生意格外的好,店里才处理好的一批肉很快就被卖完了。

她的野味馆的生意着实火爆,许多人慕名而来,店内座无虚席是常有的事儿。

不过,这几日,生意是出奇的好。

平日里,全子几人外出打猎一趟得来的野兔野猪之类能管个十天半个月的。这一回,距离他几人上次打猎不过才三四天,肉就被用完了。

今儿早上,发现厨房的鲜肉没了后,薛桐还吃了一惊。

瞧店里生意好,薛桐这心里高兴的跟什么似的,没想到她这个现代苦逼的月光族,到了古代,竟摇身一变,成了个富婆。

美了一阵儿后,薛桐叫来了全子,吩咐道:“餐馆里的肉用完了,你叫几个人,再去后山打些野兔回来。”

全子有些功夫在身,身手不错,人又胆大,薛桐便把打猎一事儿交由他办。

后山衔接一片森林,森林里的树又高又大,最大的那棵两三个成年人都环不住。

这森林里的树是原先附近的村民种下的,种树的习惯就这么传了下来,久而久之,后山后面的空地就形成了一片森林,里头孕育了各种虫蚁野兽。

全子带了几个人,抄起家伙,就往后山去了。

刚进森林,全子就瞧见一只野鸡,他做了个手势,几人了然,静悄悄的朝那只野鸡靠近。

突然间,全子一个不留神,踩上了一片干枯的树叶,脚下响起清脆的一声,那野鸡察觉到危险,翅膀一展,飞走了。

见状,全子连忙举起手中的弓箭,朝那野鸡射去。

全子的箭法好,这一箭,直直的插在野鸡的后退上,野鸡吃痛,哀鸣一声,随即落了下来。

一人拍上全子的肩膀,调侃道:“全子,箭法不错嘛,改天教教我。”

全子给他一拳,笑骂道:“去你的。”

笑过后,几人跑去找野鸡。

往前走了二三十米,却见那只野鸡叫旁人捡去了。

只见那群人衣着怪异,个个身披长袍,头戴斗蓬。

全子眸中闪过一抹暗芒,皮笑肉不笑道:“兄台,你手里的野鸡是我打到的,可否归还与我们。”

可谁知,听了他的话后,对面那人不客气道:“呵,你说是你打的就是你打的?我还说是我打的呢!”

他这话实属强词夺理,那野鸡身上插的箭跟全子手里拿的如出一辙,反观他们,身上一个兵器都没有,更别说是箭了。

见好说没用,全子也恼了:“你这人也忒不讲理了,这野鸡分明是我们打的,你们却给抢了去。”

对面领头那人冷笑一声:“口说无凭,拿出证据证明我手上野鸡是你的,莫非这野鸡的脸上写了你的名字不成。”

说完后,他身后的人哄然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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