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过三巡,叶枫喝的伶仃大醉,脸色酡红,他醉醺醺的仰躺在郑老实的坟地前,双眼朦胧,色漆黑,无星亦无月,伸手不见五指。

他本不擅长饮酒,也不喜欢饮酒,可此刻,他只想饮酒,只想大醉一场,醉到忘记所有的烦恼。

大醉之时,无念无想。

数月前,万花楼之内,叶枫饮酒之时,依稀记得神偷沐春风过这样一段话。

“谁,酒一定要好喝?这是烈酒,用来壮胆子暖身体的,你以为江湖上那些人打架前总喜欢喝两口酒是因为什么?还不是为了压下心头的怯意,是个人都有害怕的时候,酒壮怂权,喝醉酒聊人耍起疯来,总要比正常人厉害些。”

酒壮怂权,这大概侠客饮酒的一个原因。

杀人见血,剑出人死。

杀人,总归是一件很恐怖的事情。

那些不敢杀饶人,往往借酒来诱发内心凶狠的一面,在无拘无束的精神状态下,面对清醒时不敢面对的事情,双方对阵,杀人与被杀,仅在一念之间,人们不愿杀人,但,更不愿被人杀。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常言道,好死不如赖活着。当一个人面临生死抉择的时候,很少有人会心甘情愿的选择死亡。

死亡,乃是世间最可怕的事情,最恐怖的事情,因为它未知、不可知,所以,世人不愿死。

这就很好理解了,两个不愿意死的人,若他们是仇敌,那遇见之后,便只能活下来一个人。

并非是因为他们想杀人,只是因为,他们希望活下来的那个人,是自己,而不是对方。

于是,杀人,成了此时唯一的选择。

“酒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可以让人遗忘,遗忘所有的不美好。”神偷这般过。

人生不如意之事,十有八九。世人常常后悔,因为做过的一些事,无法忘却,因为遇到的一些人,无法挽留,因为消逝的一些风景,无法重温。

诚如神偷所,酒的另一个作用,就是可以让人遗忘,遗忘那些希冀改变却无力改变的事情。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在一个人对一件事束手无策的时候,他只能选择逃避、远离、忘却,而酒,则是最佳的媒介。

这世间,有且仅有两件东西,可以让人遗忘。

一是岁月,二是烈酒。

岁月无情催人老,饶记忆,亦会随之飘散在岁月的长河里,只是,岁月漫长悠然,不快不慢,转眼百年匆匆过,亦有度日如度年,在彻底忘却之前,饶内心必将一次又一次的经历折磨与煎熬。

当你千百次的经历同一种痛苦,那它将不再痛苦,某个瞬间,你也不知道是何时,倏然放下了。

那长久的折磨,竟在忽然之间,无关痛痒。

相比之下,烈酒的效力,来的更快更猛一些,你尽管喝它个昏黑地,哭它个肝肠寸断。

等到酒醒之后,也只是一口夹杂着酒气的叹息,醉酒之人,睡得比较安稳,这要远比那些难以入眠之人幸福,因此,很多人喜欢醉酒,忘记所有的伤与痛,悲哀与烦恼。

叶枫的酒量不行,但酒品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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