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诚骑着马返回,在两个强盗的身摸索了一会,才摸出来来几个铜板,“呸,又是两个穷鬼!”
“啪啪啪!”
远处有人鼓掌,却是一队骑兵停在了道路边,“多恩人,你的武艺不错,有没有兴趣来军中效命?我保证你天天都能有敌人可以杀!”
陈诚跳了马背,“不,我要去君临!”
白马扬起四蹄,向着远方奔去。“大人,要不要把他抓回来?”
身披蓝色披风的贵族军官摇了摇头,说道:“算了。你们去把那两个强盗的脑袋割下来,我们回城堡里面去。”
一个多恩人而已,犯不着多费手脚,赤红山脉的那边有的是多恩人。
过了黑港之后,又经过了一段漫长的旅程,才到达了盛夏厅。在这段路途之中,“双刀游侠”崔斯特也算是小有名声,他砍杀了好些个强盗和匪徒,以精湛的双刀技艺而闻名。用刀和剑的人不少,骑士,士兵,游侠,强盗,雇佣兵,大多都会选择这样的武器,但是用双刀的还真是少。
因为少,所以更容易出名。当他来到盛夏厅的时候,名声已经更快一步地抵达了这里。
“双刀崔斯特?”
“正是!”
骑士看了看他腰间的两柄弯刀,然后拔出了长剑,“来吧,我倒是要看看,你的双刀是不是像传说中那样快如闪电!”
陈诚看着对面士兵手持旗帜的图案,摇了摇头,说道:“要是杀了你,会很麻烦。”
“你能杀的了我?”骑士大笑,转头喝道:“你们都可以作为见证,现在是神圣的比武,要是我被他杀了,你们就用旗帜包裹着我的尸体回去。”
“多恩人,现在你没有什么可以担心的了吧?”
“既然你这么想要去死,那我就满足你。你是要步战,还是要骑战?”
多恩人是天生的骑手,他们在马背的技艺十分精湛。所以,骑士选择了步战。
“一个明智的选择,一个糟糕的选择。”陈诚从马背跃下,拔刀在手。两柄弯刀寒光闪烁,在斩杀了十多人之后,面有了一些暗红色的纹理,那是鲜血留下的痕迹,“来吧,骑士,让我见识你的武艺。”
骑士大步前,双手持剑,逼了来。在一对一的决斗中,双刀是一个很糟糕的选择,单手的力量无论如何都是比不双手的。但是他并没有披甲,这会使行动变得更加方便,在决斗中会占有一些优势?
这个不好说,游侠的剑术和战士的剑术是有很多不同之处的。边的众人议论纷纷,为他们支持的一方寻找着各种理由。
骑士手持长剑,威风凛凛,陈诚决定给予对方应有的尊重。“来吧,不要犹豫,犹豫就会败北!”他前一步,将一柄弯刀横在胸前,将另一柄弯刀伸出,做出挑衅的姿态。骑士果然受不得激,提剑横斩了过来。
长剑和弯刀碰撞在一起,溅射出点点火星。陈诚和多恩人交过手,用的是足以碾压这个世界北斗神拳。大石砸死蟹固然能产生一些乐趣,但是只有势均力敌的战斗才会让人觉得愉悦。至于满心欢喜,那是只有轰下更强的敌人才能得到。
弯刀收回,陈诚已经大致了解到了对方的速度和力量。那么,就以同样的速度和力量来作战好了。刀剑不住地碰撞,发出一连串的声响。他移动步伐,保持和对方的距离。因为没有披甲,所以他的移动速度更快。
况且有“无想有生”在,敌人的攻击早就在预料之中。每一次出剑的路线早就已经被知道,因此,这样的战斗也是同样的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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