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栩做菜,真的越来越有返璞归真的气度了,讲究简单高效,绝不浪费一丁点体力与精力,务求直接,这也造成了叶栩做菜的时候,看上去越来越平淡了。

在外行眼中,似乎是叶栩的技艺退步了,而在以李二墩儿为分界线的高手们眼中,着哪里是退步,简直是大涨,是境界的提升。

其实他们哪里知道,叶栩这种所谓的领悟与进步,其实只是因为懒,在能做到的前提下,省一分力气不好吗?

就像现在,叶栩将一个酱色的砂锅端到前辈们面前,轻轻揭开盖子,就再没有下一步动作了,因为李英琼接过了盛粥的工作。

叶栩甚至懒的连基本的介绍都省略了。

同样的小碗,索性叶栩还有基本的良心与节操,熬了整整一大砂锅,确保在场的每一个人都能分到一小碗。

同样的顺序,观色闻香品味,对比徐蓉的春江花月夜,叶栩的这道三宝粥卖相上差了很多,仅仅只是鹅肉、猪血和精元白米以及一种秘境内出产的洗骨花熬制而成。

当然,只是看上去简单,没那也没那么简单,鹅肉的说法其实不准确,应该叫做雁肉,出产自明湖山秘境深处,是一种灰冠白雁的肉,有极强的清除血毒的功效。

而猪血也不是普通猪血,同样出产自明湖山秘境,是一种元宝白玉猪的猪血,清除肺浊的功效极为卓越。

至于精元白米和洗骨花,则物如其名,一种蕴含了极高的人体可吸收的精元,补中益气,在其他的食材药材完成了清扫工作之后,能有效补充气血,另一种则能清除骨垢,清洁全身骨骼。

当然,吃一次并不会有那么明显的效果,药膳与药剂最大的不同之处在于过程的快慢,药膳见效极慢,但效果最好,如果能坚持长期服用,对症的话基本可以断根,也没有药剂那么大的副作用。

徐蓉将一勺三宝粥送入口中,味道淡淡的,肉香和米香的混合极为舒服,忍不住用牙齿咀嚼了一下,谁知道就是这一下,各种味道爆发开来,被撕成肉丝的雁肉爆发了极为鲜美的味道,洗骨花也爆发了一股奇异的香味,猪血则软糯又有弹性,弥补了粥水类食物在口感方面的不足,最后所有的再被白米粥一裹,划入喉咙,落进肚中,所有味道全部消失,只剩下浓浓的米香让人回味无穷。

功效先不说,单就这份口感与味道,就甩了徐蓉的春江花月夜不止一条街,徐蓉服气了。

这时候叶栩开口说道:

“本来还有一盅温酒,但考虑到大家都还有事,就没上。”

章老闻言点了点头说道:

“没错,是应该在喝粥以前半刻钟的时间饮一杯温酒,最好是米酒或者黄酒。”

其他几位前辈大厨也赞同,只有刀枫不知道为什么,拉了拉李二墩儿,小声问道:

“李师,为啥要先喝一杯温酒?还得是米酒或者黄酒,有啥讲究吗?”

李二墩儿小声解释道:

“按现代医学的说法,酒和药是相对的,一般吃药的时候不能喝酒,但是现代医学一般是以西医为主,药膳属于中医的范畴,而中医是有药酒的,所以并不是所有的药性都与酒相冲,而这道粥是以除厄为目的的,所以事先喝酒能够让人体温略微升高,加速血液流动,一定程度上也能激活人体细胞,有助于药性的发挥,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具体的我也不懂医学,你要是感兴趣,等会问问张医生。”

刀枫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但张医生等不及了,他现在正在后悔为啥要留下来掺和这个厨师之间的交流,他完全插不上嘴,一直看着别人表现,他都快憋屈死了。

李二墩儿和刀枫说话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其实所有人基本都能听见,此时张医生听见李二墩儿提到了他,就迫不及待的开口说道:

“小李说的没错,但不准确,酒精能提高神经系统的兴奋程度,促使心脏剧烈跳动,这能够加速血液循环,也就是为什么我们喝酒之后能感觉到热的原因,,同时加速新陈代谢,血流加速之后,能加速药膳的药性发挥作用,被药性清理出来的垃圾污垢也能快速被带走,避免再次沉积。”

刀枫也见过几次张医生,在她面前并不拘束,听完张医生的解释之后,打趣道:

“您老人家不是西医外科专家嘛?怎么您也相信中医?”

张医生没好气地骂到:

“谁说只有西医有外科?我老人家当年是中西医结合毕业的,再说了谁告诉你的西医不相信中医的?你知道什么叫中医吗?中医者,大夏中枢之医学也,谁敢不信?谁能不信?”

其他人听见张医生这一通气急败坏地骂刀枫之后都笑了,最后连被骂的刀枫和骂人的张医生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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