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黄绍的儿子黄建华到叶知秋单位里来闹过一通。
叶知秋记得那一天,黄建华直接赖在单位不肯走了,而她和几个同事只好陪着他直到他宣泄完情绪后离开,连饭都顾不上吃了……
然后第二天,第三天,再如此循环往复……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叶知秋是没有责任的。事实上,在民事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胜诉,必然导致另一方当事人败诉,这是客观存在的现象。一审法院作出孰胜孰负的判决后,二审法院予以改判甚至有一部分案件还是通过再审程序得以纠正的。法律规定两审终审、再审制度的目的正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符合事实和法律。这赋予了当事人在自己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的时候通过启动新的程序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当事人败诉后认为一审法院判决有错误的都会通过法律赋予的权利寻求法律的再保护,黄绍在一审判决之后完全可以行使上述诉讼权利,但他却放弃或者没有选择这种权利,使得判决生效后进入了执行程序。最终黄绍出于绝望作出极端的选择,这是任何一方都不希望发生的结果。另一方面,黄绍的行为也反映出其对法律的严重不信任。但无论如何,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么逝去这件事终究是残忍的,她十分理解黄建华的心情。
黄绍事件随着时间的流逝渐渐淡出了视线,自然也没能掀起什么大波澜,但叶知秋的内心似乎并未随着事件的平息而得到安宁……
在这之后,叶知秋内心那股莫名的负罪感一直挥之不去。她总是不自觉地去寻找自己在这件案子中所犯下的“错误”,并且一定要找出点什么之后进行反思,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从日益沉重的负罪感中得到一丝喘息的机会……
所以……
她是不是没有跟黄绍释明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
是不是没有跟黄绍释明如果不服判决,他享有上诉的权利?
是不是在给双方调解的时候再努力一点,尽心尽责一些就不会造成今天这样的结果了呢?
……
这些想法一直在叶知秋的脑海里萦绕着,这段时间她偶尔会在深夜中惊醒,随后久久无法入睡……
黄绍死了,只是暂时地中止了执行,但却无法“一劳永逸”,实际上也没有改变现状。
而黄建华在黄绍去世的重大刺激之下,似乎也开始走上了另一个极端……
也许性格是会遗传的,失去精神、经济双重支柱的黄建华此时此刻将所有他的仇恨全都转移到了叶知秋的身上,他不断地去投诉,但是都没能得到他想要的结果。在他的眼里,天下乌鸦一般黑,所谓的走合法程序已经无法解决他的问题,更加不可能让他的父亲回来,他对叶知秋的恨意随着时间愈加强烈,他甚至开始觉得似乎只有这个人也从世界上消失才能平息他的怒火,让自己的内心得到一刻安宁。
……分割线……
黄建华已经连续一周的时间没有出现在法院了,也许是累了吧?叶知秋心想。至于他是否已经释怀,叶知秋就不得而知了。
工作已经恢复了往常,叶知秋只有偶尔不能忙的时候才会想起这件事,始终是心里的一个疙瘩啊。
最近下班叶知秋都是走路去地铁站搭地铁回家的,可能是怕自己开车的时候胡思乱想又出点什么事吧,毕竟上次追尾的阴影还是有的,她不是猫,没有九条命呀。
走着走着,手机响了……
掏出手机,发现是张祎洛打过来的,她忽然发现自己又有点搞不懂张祎洛在干什么了。
本章未完 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