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汗萧傲天有些心动血狼族的支持,对如今的大汗来说,如同雪中送炭!

赤峰城当初建立的背景,正是为了压制并拉拢布狼族。

但如今的局势对中央却不利,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脚的。那赤峰城却又何去何从?

如今赤峰城的主事言煜,却只能用“焦头烂额”四个字来形容。

他已年过半百,三年前,被调至赤峰城赤峰城内,各族人杂居,但属布狼族人最多,也最为霸道!

但他拿布狼族人是没有一点办法,打是不能打,他们人多讲道理,他们又不跟你讲。咋办?今天强买,明天强卖。百余张破羊皮,原本价格不到半头羊,但他们偏要卖你一只羊的价格,不买还不行,咋办?

言煜已经收到消息,刚刚晋升的一位百夫长墨凡不日会至赤峰城报到,要求安排一下,他看了一下那墨凡的生平简介,刚看了开头,是一位十七、八岁的毛头小伙子,他便没了兴致。

毛还没长齐,有何用?

莫凡与蓝山经过近一周的时间,那赤峰城已在不远处露出它的苍凉的轮廓。

一路上,那蓝山已将莫凡整合过的三十六式剑法练得纯熟无比,唯一所欠的是阵前的生死之间的运用和火候。

但那蓝山对莫凡的暗器更是有兴趣。

莫凡便要他先用石子练,最好便是鹅卵石。

蓝山乐此不疲。

但一路上,蓝山的马匹却是遭了大殃,被莫凡的那匹高头大马折腾得够呛。

莫凡给那匹高头大马取了个名字,唤为来福。

那大花鸟,莫凡唤为添财。

这一路上,添财与来福关系甚好,来福允许添财站在它的头上。

这两个家伙却如同五、六岁的顽童般,那添财间或直冲上天,那来福便迈开脚步直追

好在莫凡现在的骑术好得却是不能再好,莫凡屁股却如同钉在那来福身上,随它风吹浪打,我自岿然不动

莫凡终于知道来福的脚力了。这来福狂奔起来,撒起欢来,速度不是盖的蓝山的马匹也相当好。但只能吃那来福的灰。当来福慢下脚步,莫凡将马鞍卸下来,让它悠哉地让添财站在它的头上,在大草地上漫步时,蓝山的马匹方才口吐白沫地追了上来

来福经常欺负蓝山的马,蓝山的马的尾巴上的毛基本上没有了,是来福咬断的蓝山的马很怕来福,吃草时,躲着来福添财站在蓝山的马头上,蓝山的马站战战兢兢的,偏偏添财还要在马头上拉鸟屎

蓝山不止一次地抱怨了,但却拿这来福和添财没办法。

莫凡却认为,这没办法,弱内强食嘛弱者,一定要自强不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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