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此,王捡瞳孔一缩,赶忙收住了去势。
幸好,王捡对自己的身体掌控自如。
那鞋底,就要触到开门之人的脸时,堪堪停下。
收腿。
王翦冷冷地望着来人,不发一言。
那开门的人,本是气冲冲的。
但王捡刚才的那一脚,却是把他给吓得够呛。
待他从那惊魂未定的状态中醒来后,他便忙向王捡打招呼道:“大哥,你怎么来了?是有啥事吗?”
虽是夜深,也没开灯。
但王捡还是凭着他过人的目力,看清了对方的表情。
卢瑟现在脸上是,一分的不解,两分的愠怒,三分的畏惧,以及四分的急切。
将这一切,都收在眼里。
王捡也是有些疑惑了。
因为卢瑟的脸上,竟是没有半点的心虚惊慌之情。
这可不是这个怂货的性格啊!
莫非…
事情并不像他之前想的那样?
正疑惑间,房中,却是传出了另一人的声音:“谁啊!?”
声音平稳,并无丝毫被强迫之意。
王捡闻言,心下当即明了。
【是葛曼曼!】
如此,卢瑟为何一来就和人为爱鼓掌,王捡也就想得通了。
“是我大哥!”
王捡思索的时候,卢瑟回头的这一应声,便将王捡的注意给吸引了过去。
啪…
将手搭在卢瑟的肩上,王捡笑着对他说道:“没事,就是忘了告诉你,明早七点的时候,来我的房间,我有东西要教你…”
说完,不等卢瑟回话。
提起地上的食物,王捡便匆匆走了。
溜了溜了…
自己的涂离忧小宝贝,可还在自己的房间里嗷嗷待哺呢!
望着王捡离去的背影,卢瑟有些摸不着头脑。
他刚想关门,可低头间,却是摸到了一片湿滑。
他拿手捻了捻,又嗅了一下。
当那手靠近鼻头的时候,卢瑟才惊觉到。
自己手上的,竟是自己的鼻血!
无需多想,这定是王捡之前的那脚所造成的。
一想到那脚快要踢到自己的场景,卢瑟就是一阵胆寒。
仰着头,回到了床上。
急切的卢瑟,也不管自己的鼻血了。
继续起了之前他所没做完的事。
当然,有伤在身的他,只能换个姿势了(括弧,然后加个悲伤的笑容)。
写书是不能写书的,一写书就有一大堆事情。
而且全是烦心事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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